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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首位产业发展再次发力 ——《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240   发布时间:2016-01-04 16:04

    (池州日报讯)   为进一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步伐,推进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定及《池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市于日前出台《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共六个部分,紧紧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展开,为我市首位产业发展再次发力。

    政策顺时依规、立足实际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市重点培育打造的首位产业。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从无到有,虽然发展较快,但是体量还不够大,支撑能力有限,如何加快调转促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也为了体现首位产业、首位支持,我市出台此政策。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认为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顺时依规、立足实际。

    中央及省均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我市出台这一《政策》正是贯彻中央及省里的决策部署。遵循产业规律。当前,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标志的经济正在蓬勃发展,高要素投入、低水平扩张、低价格竞争的产业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加快培育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走高科技含量、高生产效率和高经济效益的发展道路,是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是我市产业做大做强的根本途径。符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将电子信息产业作为首位产业倾力打造,通过不懈努力,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市产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出台《政策》,能够加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更好的解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政策细节含金量

    该政策主要从电子信息集聚基地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做大做强、协作共赢、创新发展、鼓励电子信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不少干货,含金量足。

    其中,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部分提出,成功创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园区,市级按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额度予以11配套;成功创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园区,市产业发展基金予以重点支持,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市级资金支持额度予以11配套。

推动电子信息企业自主创新部分提出,支持各县区和产业园区通过提供场地、公共设施和孵化服务等方式建立电子信息企业孵化器,降低创业企业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对经过认定的省级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经费补贴。鼓励电子信息重点园区建设软件开发平台、测试平台、仿真模拟环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和软硬件测试验证环境的能力。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公共技术平台,给予单个项目设备投资额2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本市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比照执行。

   政策保障措施有力

    政策围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成立联席会。我市电子信息企业分布各个园区,成立联席会可通过一个牵头单位,协调解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区域内电子信息企业合作交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考核。电子信息产业作为首位产业,需要各地政府承担起推进的主体责任,储备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发展的关键还要看县区(开发区)的落实情况。明确电子信息企业的认定,建立一套电子信息企业的统计体系作为支撑。落实经费保障。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电子信息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需要资金支持,对于发展前景广阔、发展势头良好的电子信息企业,扶持资金将会向其重点倾斜。